2025长沙“住房公积金”最新热点问题合集!
住房公积金
个贷倍数
异地缴存
芭蕉
2025-04-17 15: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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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长沙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果是个人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2.85%;如果是个人的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依然是20%,贷款利率为3.325%;如果是个人的第三套房或以上,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问题一:2025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的“个贷倍数”是多少?

答: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该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问题二: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等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长沙买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异地缴存职工(不限缴存城市)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问题三:此前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转移到长沙来?

答:职工在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目前账户状态正常,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长株潭三地四中心——长沙、株洲、湘潭、省直分中心间转移的,新开户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无需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可在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也可在管理部窗口领取)一式两份至缴存管理部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

另外,职工还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或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线上申请异地转移,无需至柜台办理。

问题四: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近1年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目前职工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线上办结租房提取,也可前往就近的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现场办理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二)提取申请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湖南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任一有效的一类借记卡。(三)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

问题五:线上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答:可以。职工家庭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1期后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12期后可提前结清贷款。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1次,每次间隔12个月,办理公积金对冲部分本金的金额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偿还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也可同时选择账户对冲加自筹资金的方式(偿还金额不低于前款规定)。目前职工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线上申请办理提前偿还部分或提前结清贷款。

问题六:个人征信报告出现哪些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或配偶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存在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的止付等的;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为夫妻外第三人提供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

(四)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偿的;

(五)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的;

(六)单笔贷款或贷记卡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

(七)贷款和贷记卡合计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

(八)公积金账户已被冻结、记入长沙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

问题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工资总额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为1930元),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目前最高为31303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经济效益确定,不低于5%,不高于12%。一个单位账户应确定一个缴存比例,且该单位账户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经测算,目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7512元,最低为194元。

问题八: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如何查询?

答:贷款职工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csgjj.com.cn)查询贷款合同编号,具体方式如下:

网厅个人版查询:个人用户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点击“我要还款”,进入“贷款基本信息查询”,点击“详情”即可查看借款合同编号。

微信公众号查询:登录“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首页”点击“贷款信息”,展开贷款相关信息即可查看借款合同编号。

问题九:职工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单位在封存职工公积金账户后,又缴纳了一笔公积金,请问职工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离职提取?

答:原则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即可办理离职提取,但若账户封存后原单位又缴存公积金,需自该缴存之日起重新计算6个月的时限。

问题十: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在本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明确的男职工、原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

(三)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四)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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